江西8名基督徒遭當局重判 一中層帶領被判11年
2017年7月,江西省全能神教會一名中層帶領因信神遭中共抓捕,2019年6月,她被重判11年。江西省另有7名基督徒也被當局判處三年半到七年半刑期不等。八人至今在押。
楊美雲,女,江西省宜春市人,時任全能神教會中層帶領。2017年7月2日,楊美雲在浙江省衢州市火車站乘車時遭警察跟蹤抓捕。7月6日,衢州市派出所聯合宜春市派出所四名警察在兩名村幹部帶路下,來到宜春市楊美雲的父母家,盤問楊美雲的信神情況及其他家人是否信神。時隔不久,衢州市某公安派出所警察再次來到楊美雲父母所在的村子,對楊美雲的父親說:「你女兒是浙江省全能神教會的帶領。」警察再次盤問一番,無果後才離開。
7月28日,衢州市公安局柯山分局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將楊美雲刑事拘留,羈押在衢州市看守所。
直到今年,楊美雲的家人才收到她的入獄通知書,得知她在2019年6月20日因信神被浙江省衢州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現被關押在浙江省第二女子監獄服刑。
九江市的基督徒劉美玲(女,45歲)同樣因信神遭到抓捕判刑。2018年6月22日,江西省九江市國保大隊的警察突然闖入劉美玲家,將其強行押至派出所。6月29日晚上11點,十幾名警察包圍了劉美玲的家。警察沒收了劉美玲家中保管的約四千多本信神書籍、6張TF卡、MP5播放器、1台電腦、1台DVD,並強行勒令劉美玲的公公與丈夫簽字後離開。
2019年3月25日,江西省永修縣法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劉美玲有期徒刑六年,羈押在九江市看守所。3月27日,劉美玲對此宣判不服,當天遞交了一份刑事上訴狀,被法院駁回。
2019年6月3日,法院以劉美玲保管、傳播全能神教會宣傳品,犯有「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為由判處她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10,000元,維持原判。
之後,劉美玲被轉押至江西省南昌市女子監獄服刑。
2018年6月29日,江西省撫州市國家安全局聯合當地派出所抓捕五名全能神教會基督徒。11月14日上午9點,撫州市三紡臨川區法院開庭審理五人的案件。據知情人透露,律師和檢察院院長稱:只要簽「三書」、招供就可以獲釋。五人均拒絕。
12月22日,法院再次開庭,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基督徒季一伶(55歲)、熊群群(31歲)七年零六個月,判處黃亞美(65歲)、吳友金(46歲)七年有期徒刑,沒收黃亞美30,000元個人財產及61,000元教會財產。萬玲霞(39歲)僅因為接待基督徒聚會,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
目前,五名基督徒分別被關押到江西省女子監獄和位於鄱陽縣的饒州監獄服刑。
撫州市金溪縣一名基督徒楊淑珍(52歲)去年因信神被中共抓捕、判刑。
據了解,2018年5月初,楊淑珍的女兒多次告訴她,學校老師在詢問她家的具體住址,還讓同學一起打聽此事。
5月7日,當地六七名警察突然闖入楊淑珍家肆意搜查,把屋內翻得一片狼藉,搜走內存卡11張,播放器2台、信神書籍23本、信神資料232本,還有筆記11本。隨後,楊淑珍被押至派出所,後關押至看守所。
5月22日,撫州市金溪縣公安局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將楊淑珍刑事拘留。6月12日,金溪縣檢察院批准對其執行逮捕。11月23日,撫州市臨川區法院判處楊淑珍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目前,楊淑珍仍在服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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